滨海高新区出台“创投十条”扶持风投创投机构 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日期:2023-07-21     浏览:197     评论:0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加快各类优势要素聚集,高新区于近日出台《天津滨海高新区扶持风投创投机构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鼓励办法》及其细则(以下简称创投十条),通过探索以政府为引导助力金融、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
  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加快各类优势要素聚集,高新区于近日出台《天津滨海高新区扶持风投创投机构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鼓励办法》及其细则(以下简称“创投十条”),通过探索以政府为引导助力金融、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充分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吸引人才与资本集聚,提升区域活力。

 

 

  “创投十条”在切实让利企业的基础上,突出投资引导,重点对风投创投机构参与投资高新区内中小科技型企业给予精准扶持,实行金融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举措;深耕创新业务,探索新型资管、跨境投融资等业务模式,打造高新区自创金融服务创新平台的区域特色和核心优势;着力整合资源,搭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知名中介服务机构沟通渠道,为风投创投机构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给予支撑保障。

 

 

  “创投十条”着重从投资收益、载体配套、人才奖励、管理机构开办扶持、投早投小引导、重点项目招商奖励、绿色政务服务通道、创新型业务开展、政府基金引导、资源对接等十个方面对高新区内风投创投机构及中小科技型企业给予精准扶持。在投资收益方面,最高按照项目投资收益的5%给予风投创投管理机构及基金奖励;在人才引进方面,针对引进的风投创投专业人才每年予以最高4万元奖励;在管理机构开办扶持方面,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投资引导方面,针对风投创投基金参与投资高新区内中小科技型企业,最高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在重点项目招商奖励方面,给予风投创投管理机构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并全额奖励给其管理团队。

 

 

  此外,“创投十条”还提出成立金融服务工作组专门服务风投创投机构,为其开辟绿色政务服务通道,支持风投创投机构在高新区开展创新型业务,充分发挥区域内政府出资基金引导作用,依托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大数据系统,建立风投创投基金参与区域内项目投资的畅通渠道等,旨在营造风投创投机构与中小科技型企业良好互动氛围,为高新区优化创新服务的营商环境再添动力。

 

 

  下一步,高新区将会同各相关单位加强政策协调,切实推动“创投十条”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区域创业投资发展环境,集聚创新资本要素资源,赋能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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