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
其中对于课程设置及比例
做出了如下安排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
(2023年版)
01
课时安排
周课时数按标准课时,即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学校可自主确定各科目周课时数,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周、科技文体活动等。
02
科目开设要求
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以听说为主。初中阶段开设外语,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
科学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初中科学需统筹科学和地理中自然地理学习内容,要重视开展实验教学,开齐开好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
书法在三至六年级语文中开设,每周安排1课时。
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在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统筹课时后,在九年级亦可开设。
初中阶段开设历史与社会,起始年级为七年级,需统筹历史与地理中人文地理学习内容。
体育与健康在一至九年级开设,每天至少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个课间活动时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因天气等原因不宜开展室外教学活动的情况,须组织开展室内锻炼。
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舞蹈、戏剧(含戏曲)、美术、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在音乐、舞蹈、戏剧(含戏曲)中至少选择一项学习,在美术、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中至少选择一项学习。
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含拓展性课程)课时可统筹使用,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其中,劳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除劳动实践周外,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侧重以体力劳动为主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侧重跨学科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班团队活动在一至九年级开展,原则上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内容由学校安排。
03
专题教育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专题教育、读本等根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政策执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含生命教育、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安全应急教育等)、生态文明教育(含垃圾分类、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廉洁教育、人口教育、法治教育等专题教育已融合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等相关课程教材中,以渗透为主,原则上不独立设课。